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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Base在DAO組織治理的理論思考與技術實踐
在過去的五年中,DAO概念作為人類社會有史以來最偉大的烏托邦世界,持續被加密社區的各類人才發展與實踐。但完全去中心化、基礎設施完備的DAO一直沒有出現,究其原因,是DAO理論體系的不完善和鏈上技術的受限等原因所造成。本文將從理論到實踐,完整解釋MetaBase(下一代Web3生態協議)在DAO治理上的思考。
DAO的基礎概念
DAO是一種"去中心化自治組織",英文全稱為"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d"。
DAO是以全球社區用戶為范圍的分布式協作組織,目前多見于加密項目社區。它遵循“Code Is Law”的原則,按照既定的憲法體系,實現自組織、自運行、民主自治。
DAO可以是任何社區認可的形式,不拘泥于某種固定的憲法和治理。
DAO可以以某個項目、某種技術、某種興趣為主題而形成。
DAO是有生命力的,它具備發起、衍生、自維護、自我更新的特點。
DAO的歷史意義
在宇宙體系和人類發展歷史以來,中心化自始至終便是宇宙既定的體系。在人類思想設定中,宇宙以銀河系為中心,銀河系以太陽系為中心,太陽系以地球為中心,而地球以各個國家機器形式為中心,公司則以管理層為中心。人類習慣于尋找中心點,以便在經濟生活中保持安全穩定、向上發展。
DAO組織的出現,可作為過去技術發展和泛地域協作的一種補充和擴展。在一個DAO組織,來自全球各地的人群因為某個DAO主題相聚于社區,遵循社區憲法協作。它打破了過去中心化對于人性的限定,解決了去中心化協作的信任問題,使得社區自發的發展與協作。
DAO重新組織了生產要素和資源調動,解放了社區用戶的創造力和生產力,讓人人成為社區的主人和貢獻者,將社區權力和收益回報回歸到社區用戶。DAO是開放的,人人都可以參與,沒有任何上下級之分,通過自身對DAO的貢獻獲得相應的回報。
從這個角度上說,DAO是一種新的人類文明。
雖然DAO的發展現狀并不能讓人們完全滿意,但是人們對于DAO的理論研究和探索一直在進行,并越來越流行。
DAO的理論基礎
DAO的自組織理論其實自上世紀開始,就有人在研究,它的理論內容是如何以去中心化、無強權控制的分布式組織形式,憑借自動化或半自動化的激勵合同,完成人們的匿名、無接觸、分布式協作,合理分配社區收益或完成某項分布式任務。
DAO理論體系并不完善,它是多種技術和社會科學的綜合研究。它描述的是一種弱中心化的社會秩序形成,覆蓋金融學、經濟學、運營學、組織行為學、博弈論等多門學科,因此發展非常緩慢。但我們依然可從相關歷史研究中得窺一二。
DAO體系的博弈論
博弈論在治理中就是制定一套給定的策略交互,努力理解并預先設置對每一個參與者的最優策略,以及預知所有參與者按照這些策略所執行的最終結果。在設計DAO博弈機制時,首先要了解DAO組織中參與博弈的角色參與者,社區發起人、核心管理者、活躍志愿者、技術開發者、運營共享者、社區常規用戶、資金貢獻者、惡意破壞者等都成為博弈方。通過反向博弈設計方法,可預想所有博弈方預期的最優結果,實現合理分配和社區均衡,從而得到DAO社區的共識許可。
相關理論文章可參照1994年約翰納什所創立的《博弈論》和2005年羅伯特奧曼的《非合作連續博弈》等。
科斯定理的DAO經濟學
科斯定理(Coase theorem)由羅納德科斯于1994年提出的一種觀點,認為在某些條件下,經濟的外部性或者說非效率可以通過當事人的談判而得到糾正,從而達到社會效益最大化。其核心觀點是:只要財產權明確,并且交易成本為零或者很小,那么無論在開始時將財產權賦予誰,市場均衡的最終結果都是有效率的,實現資源配置的帕雷托最優。
科斯定理的幾個核心理念:
1、在交易費用為零的情況下,不管權利如何進行初始配置,當事人之間的談判都會導致資源配置的帕雷托最優。
2、交易費不為零的情況下,不同的權利配置界定會帶來不同的資源配置。
3、交易費用的存在,不同的權利界定和分配,會帶來不同效益的資源配置,所以產權制度的設置是優化資源配置的基礎。
在科斯的論文中提到,“由于預測的困難,關于商品或勞務供給的契約期限越長,那么對買方來說,明確規定對方該干什么就越不可能,也越不合適”,當契約不完全時,企業就可能替代市場,以降低商品交易的成本。委托人和代理人能夠預見到未來所有的或然狀況,并制定最優的風險分擔和收入轉移機制來實現約束條件下的次優效率。
由于DAO采用鏈上智能合約作為社區決策和收益分配體系,交易成本中的信任成本大大降低,中心化企業已經越來越沒有存在的必要。采用科斯定理設計DAO,首先應該確定貢獻者收益和財產權、設計可靠的信任成本、交易成本以及決策成本。
DAO的要素構成
DAO的社區自治主要依靠智能合約代碼實現,它遵循“自組織、自治理”的基本原則,信仰“Code Is Law”(代碼即法律),治理決策公開、透明、開放。
因為我們認為,一個治理完備的DAO具備以下基本要素:
1、明確的生產要素:DAO應該具有明確的生產要素主題,作為DAO發起和存在的理由,它可以是某個項目、技術或者興趣愛好。以此為基本紐帶,聚集無地域差別、無語言差別的全球用戶。
2、民主的憲法機制:DAO應該是去中心化的,社區用戶自組織、民主自治,因此DAO發起人或社區,應該設計完善的組織形式、治理規則、獎懲機制(貢獻激勵與作惡懲罰)、迭代原則等,在社區大會公示并獲得投票通過。DAO社區規則應具有一定的自我進化和創新能力,在不斷的應用實踐中通過社區自治自我革新。
3、適用的DAO工具:DAO社區應該有匹配社區憲法原則的治理工具,DAO治理工具必須完備,適應組織形式、社區治理和數據生產需求。
4、社區激勵憑證:DAO社區作為自發、民主的組織,應擁有一個或多個社區治理憑證,憑證采用取用區塊鏈發行,具備去中心化信任能力,采用可量化的社區獎懲規則,調節社區行為,引導社區正向、良好、有序發展。社區激勵憑證可以是積分、Token、NFT等各種形式,但必須是有價、具有良好的流通性,使用匿名記賬形式,獎勵給對社區有積極貢獻的社區用戶,而對社區作惡的用戶,也具備有懲罰能力(比如鎖定質押的Token憑證、列入社區黑名單等)。
MetaBase DAO體系建設
MetaBase設計以DAO為主要形式的Web3生態協議,它遵循“無托管、無審核、無許可”的DAO思想,嚴格按照“公開、透明、開放、自治”的原則,構建了完整的DAO體系以及DAO項目所需的全部生態體系。
按照上述DAO理論和團隊深厚的行業經驗積累,MetaBase的DAO體系主要圍繞人物組織、生產要素、資產管理三個方面構建。
如圖所示:
人物組織:MetaBase中的DAO人物組織主要分為DAO節點、DAO議會、邀請人等三個方面構建,分別滿足不同社區角色的用途。DAO議會可在鏈上形成DAO核心參與層,采用開放式或Core授權制發起社區提案,完成社區發展共識和社區參與激勵。
生產要素:以DAO Token為主要激勵憑證,在MetaBase開展一鍵Create、Swap、Lauchpad等項目生態,提高社區用戶參與流量生產和生態發展的積極性和動力。
資產管理:MetaBase采用虛擬賬戶技術,激勵社區用戶進行鏈上資產管理,無需頻繁與錢包交互、授權,既可以降低無意義的頻繁GAS消耗,也可以提高Web3錢包安全性,解決過去DAPP頻繁MAX授權的危險操作問題。
MetaBase DAO結語
MetaBase DAO歷經兩年多的苦心研發,已經在BSC測試網完成測試迭代,并逐漸形成獨具Web3特色的去中心化治理模型,由于篇幅有限,更多的細節并沒有完全介紹,廣大DAO和Web3行業的有識之士可以去官網體驗,參與MetaBase DAO的建言獻策和技術發展,共同見證一個全新的Web3生態協議的飛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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