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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Base在DAO组织治理的理论思考与技术实践
在过去的五年中,DAO概念作为人类社会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乌托邦世界,持续被加密社区的各类人才发展与实践。但完全去中心化、基础设施完备的DAO一直没有出现,究其原因,是DAO理论体系的不完善和链上技术的受限等原因所造成。本文将从理论到实践,完整解释MetaBase(下一代Web3生态协议)在DAO治理上的思考。
DAO的基础概念
DAO是一种"去中心化自治组织",英文全称为"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d"。
DAO是以全球社区用户为范围的分布式协作组织,目前多见于加密项目社区。它遵循“Code Is Law”的原则,按照既定的宪法体系,实现自组织、自运行、民主自治。
DAO可以是任何社区认可的形式,不拘泥于某种固定的宪法和治理。
DAO可以以某个项目、某种技术、某种兴趣为主题而形成。
DAO是有生命力的,它具备发起、衍生、自维护、自我更新的特点。
DAO的历史意义
在宇宙体系和人类发展历史以来,中心化自始至终便是宇宙既定的体系。在人类思想设定中,宇宙以银河系为中心,银河系以太阳系为中心,太阳系以地球为中心,而地球以各个国家机器形式为中心,公司则以管理层为中心。人类习惯于寻找中心点,以便在经济生活中保持安全稳定、向上发展。
DAO组织的出现,可作为过去技术发展和泛地域协作的一种补充和扩展。在一个DAO组织,来自全球各地的人群因为某个DAO主题相聚于社区,遵循社区宪法协作。它打破了过去中心化对于人性的限定,解决了去中心化协作的信任问题,使得社区自发的发展与协作。
DAO重新组织了生产要素和资源调动,解放了社区用户的创造力和生产力,让人人成为社区的主人和贡献者,将社区权力和收益回报回归到社区用户。DAO是开放的,人人都可以参与,没有任何上下级之分,通过自身对DAO的贡献获得相应的回报。
从这个角度上说,DAO是一种新的人类文明。
虽然DAO的发展现状并不能让人们完全满意,但是人们对于DAO的理论研究和探索一直在进行,并越来越流行。
DAO的理论基础
DAO的自组织理论其实自上世纪开始,就有人在研究,它的理论内容是如何以去中心化、无强权控制的分布式组织形式,凭借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的激励合同,完成人们的匿名、无接触、分布式协作,合理分配社区收益或完成某项分布式任务。
DAO理论体系并不完善,它是多种技术和社会科学的综合研究。它描述的是一种弱中心化的社会秩序形成,覆盖金融学、经济学、运营学、组织行为学、博弈论等多门学科,因此发展非常缓慢。但我们依然可从相关历史研究中得窥一二。
DAO体系的博弈论
博弈论在治理中就是制定一套给定的策略交互,努力理解并预先设置对每一个参与者的最优策略,以及预知所有参与者按照这些策略所执行的最终结果。在设计DAO博弈机制时,首先要了解DAO组织中参与博弈的角色参与者,社区发起人、核心管理者、活跃志愿者、技术开发者、运营共享者、社区常规用户、资金贡献者、恶意破坏者等都成为博弈方。通过反向博弈设计方法,可预想所有博弈方预期的最优结果,实现合理分配和社区均衡,从而得到DAO社区的共识许可。
相关理论文章可参照1994年约翰纳什所创立的《博弈论》和2005年罗伯特奥曼的《非合作连续博弈》等。
科斯定理的DAO经济学
科斯定理(Coase theorem)由罗纳德科斯于1994年提出的一种观点,认为在某些条件下,经济的外部性或者说非效率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谈判而得到纠正,从而达到社会效益最大化。其核心观点是:只要财产权明确,并且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那么无论在开始时将财产权赋予谁,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实现资源配置的帕雷托最优。
科斯定理的几个核心理念:
1、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不管权利如何进行初始配置,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导致资源配置的帕雷托最优。
2、交易费不为零的情况下,不同的权利配置界定会带来不同的资源配置。
3、交易费用的存在,不同的权利界定和分配,会带来不同效益的资源配置,所以产权制度的设置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
在科斯的论文中提到,“由于预测的困难,关于商品或劳务供给的契约期限越长,那么对买方来说,明确规定对方该干什么就越不可能,也越不合适”,当契约不完全时,企业就可能替代市场,以降低商品交易的成本。委托人和代理人能够预见到未来所有的或然状况,并制定最优的风险分担和收入转移机制来实现约束条件下的次优效率。
由于DAO采用链上智能合约作为社区决策和收益分配体系,交易成本中的信任成本大大降低,中心化企业已经越来越没有存在的必要。采用科斯定理设计DAO,首先应该确定贡献者收益和财产权、设计可靠的信任成本、交易成本以及决策成本。
DAO的要素构成
DAO的社区自治主要依靠智能合约代码实现,它遵循“自组织、自治理”的基本原则,信仰“Code Is Law”(代码即法律),治理决策公开、透明、开放。
因为我们认为,一个治理完备的DAO具备以下基本要素:
1、明确的生产要素:DAO应该具有明确的生产要素主题,作为DAO发起和存在的理由,它可以是某个项目、技术或者兴趣爱好。以此为基本纽带,聚集无地域差别、无语言差别的全球用户。
2、民主的宪法机制:DAO应该是去中心化的,社区用户自组织、民主自治,因此DAO发起人或社区,应该设计完善的组织形式、治理规则、奖惩机制(贡献激励与作恶惩罚)、迭代原则等,在社区大会公示并获得投票通过。DAO社区规则应具有一定的自我进化和创新能力,在不断的应用实践中通过社区自治自我革新。
3、适用的DAO工具:DAO社区应该有匹配社区宪法原则的治理工具,DAO治理工具必须完备,适应组织形式、社区治理和数据生产需求。
4、社区激励凭证:DAO社区作为自发、民主的组织,应拥有一个或多个社区治理凭证,凭证采用取用区块链发行,具备去中心化信任能力,采用可量化的社区奖惩规则,调节社区行为,引导社区正向、良好、有序发展。社区激励凭证可以是积分、Token、NFT等各种形式,但必须是有价、具有良好的流通性,使用匿名记账形式,奖励给对社区有积极贡献的社区用户,而对社区作恶的用户,也具备有惩罚能力(比如锁定质押的Token凭证、列入社区黑名单等)。
MetaBase DAO体系建设
MetaBase设计以DAO为主要形式的Web3生态协议,它遵循“无托管、无审核、无许可”的DAO思想,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开放、自治”的原则,构建了完整的DAO体系以及DAO项目所需的全部生态体系。
按照上述DAO理论和团队深厚的行业经验积累,MetaBase的DAO体系主要围绕人物组织、生产要素、资产管理三个方面构建。
如图所示:
人物组织:MetaBase中的DAO人物组织主要分为DAO节点、DAO议会、邀请人等三个方面构建,分别满足不同社区角色的用途。DAO议会可在链上形成DAO核心参与层,采用开放式或Core授权制发起社区提案,完成社区发展共识和社区参与激励。
生产要素:以DAO Token为主要激励凭证,在MetaBase开展一键Create、Swap、Lauchpad等项目生态,提高社区用户参与流量生产和生态发展的积极性和动力。
资产管理:MetaBase采用虚拟账户技术,激励社区用户进行链上资产管理,无需频繁与钱包交互、授权,既可以降低无意义的频繁GAS消耗,也可以提高Web3钱包安全性,解决过去DAPP频繁MAX授权的危险操作问题。
MetaBase DAO结语
MetaBase DAO历经两年多的苦心研发,已经在BSC测试网完成测试迭代,并逐渐形成独具Web3特色的去中心化治理模型,由于篇幅有限,更多的细节并没有完全介绍,广大DAO和Web3行业的有识之士可以去官网体验,参与MetaBase DAO的建言献策和技术发展,共同见证一个全新的Web3生态协议的飞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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